为提高工作效率,培养好的风气,实现规范管理,保证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经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特制订如下管理规定。
一、总体要求:
所有在职教职员工必须按时出席信息管理学院举行的全院大会、政治学习以及院(含系、室)统一安排的活动,不得无故缺席。因特殊情况(含因公外出)不能按时出席的,必须按照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二、请假及签到
1、教职员工因为生病、学术会议以及院内的教学安排和其他院里的公务安排不能参加集中会议的,应该在会前履行请假手续,因特殊原因不能在会前履行请假手续的,须到院办公室补办相关手续。
2、在履行或补办请假手续时,应出示相关证明材料。
3、教师平常外出三天以内的须到院办公室办理请假手续,一周内找院主要领导请假,超过一周,须经院党政联系会议讨论通过。
4、院里的各种会议,实行签到制度,出席人员不得代人签到,代人签到视同旷到。
三、奖惩办法
1、信息管理学院将定时对教职员工出勤情况进行大会通报,并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将其与年度履职考评挂钩。
2、教职员工无故缺席院里集中会议的,从第1次起从责任津贴中扣发100.00元,以后每增加一次额度递增100元,依此类推,年终结算。
四、其他说明
1、全院大会分为临时性集中和周五下午例会,若需要临时集中开会,院办将发出告示以及进行电话通知。周五例会,教职员工如果因故没有得到相关电话通知,自己应该打电话到院办确认是否集中开会。
2、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