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所有学术型研究生在校期间,都必须参加学术活动不少于8次,其中1次必须是校外学术活动。为提高我院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将学术型研究生参加校内学术活动情况做如下规定:
1、凡是参加学术活动,都必须到指定同学处签到;
2、学术活动结束后一周内上交《学术活动考核表》(过期不予接收),学习报告另页附后装订,导师打分后上交至919办公室;
3、签到表必须与学术报告相对应,没有签到的同学,《学术活动考核表》不予接收;
4、《学术活动考核表》必须平时上交,不接受累计上交的情况,最终的学术活动成绩,取8次成绩的平均值,符合要求的同学可获得2学分;
5、在校期间,参加学术活动情况,将会与各种评优评先(奖学金)活动挂钩;
6、学院会定期将学术活动参与情况予以通报。
《华中师范大学博(硕)士研究生学术活动考核表》附后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信息管理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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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26日